尽管乾隆帝在厘定二十五宝时明确规定了其各自的用处,但实际上清代御宝大部分都是藏而不用的象征物。从现存清代御宝印迹统计,只有檀香木“皇帝之宝”、玉质“制诰之宝”、“敕命之宝”和“皇帝尊亲之宝”经常钤用。前面提到的《大清会典》中所列诸多用宝情况也没有超出此四宝的范围。而其中用得最多的则是檀香木“皇帝之宝”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“皇帝之宝”才是最能体现皇帝权威的国之重器。
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,御宝也变成了可供人们欣赏的古器珍玩,使人不免生出“流水落花春去也”的感叹。